为了提高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学校对毕业论文(设计)的整个过程实行全面监督。在主要环节上,采取以院系检查为主,学校抽查为辅的原则。为使此项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各院系参照此检查内容,在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工作中随时做好自查自纠。
一、选 题
1.检查选题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,能否达到综合训练目的;
2.检查选题类型、来源、深广度是否达到要求;
3.检查毕业论文(设计)题目申报、筛选等论文题目审核程序是否规范;
4.检查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与学生比是否符合要求及高级职称教师参与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的情况;
5.学校随机抽调部分《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汇总表》进行检查。
二、任务书的下达及开题
1.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按时将任务书下达给学生;
2.检查任务书的填写是否规范、完整,任务是否明确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条件准备是否充分。
3.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指导学生按时开题;
4.检查学生开题报告是否按要求认真填写、开题程序是否规范;
5.学校提前两天通知教学秘书,随机抽调部分学生的任务书或开题报告,并送交指定地点进行集中检查。
三、中期检查
1.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有规范的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计划和指导程序,是否严格执行;
2.检查指导教师是否坚守岗位及外出情况;
3.院系对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各环节应跟踪检查,并有指导过程记录及改进措施;
4.检查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的执行情况;
5.以院系为单位开展中期检查。各院系提前一周将检查安排报教务处以便学校派人参与检查;
四、答辩检查
1.检查各院系是否成立有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小组、答辩资格审查小组和答辩委员会;
2.各院系将答辩安排提前一周报教务处,以便学校派人参加院系安排的答辩,并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。抽查内容如下:
① 毕业论文(设计)的资格审查情况。
② 答辩的环境是否整洁、安静,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;
③ 答辩程序是否规范;
④ 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和规范;
⑤ 成绩评定是否合理。
五、论文抽查
1.各院系按优((90~100分))、良(80~89分)、中(70~79分)、及格(60~69分)、不及格(60分以下)各取2份毕业论文(设计),在答辩结束后三天之内送交教务处备查;
2. 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结束后三天,教务处派人到各院系毕业论文(设计)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抽查。